缓刑犯是否可以离开居住地?
瑞安刑事律师
2025-06-17
缓刑犯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,不得离开居住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三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,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缓刑期间,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、教育和管理,不得擅自改变居住地或离开指定的地方。如有需要离开居住地,应事先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,并获得批准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:对于被判处管制、拘役的犯罪分子,可以决定暫予监外执行;对被判处无期徒刑、十年有期徒刑的,生病危重、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其他应当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,可以decidionallygranttemporaryparoleoutsidetheprison.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:对于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,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教育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:在社区矫正期间,被矫正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不得擅自改变居住地或离开指定的地方,需事先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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